【蓝湖骑士】103.公理(3/4)
作品:《道之往事》禄国的利益为优先。”
“以他国的利益优先对本国子民不公平。”
“是不公平,不公平就会有冲突,正因如此现在的蓝湖才小冲突不断。”
“老师,难道国与国之间没有公平正义吗?”有一个学生问。
阎老踱着缓慢的步伐,仔细听完学生们的讨论后说:“诸国间不同于一国内,国内有君王,君王通过朝廷制定的律法治理百姓,百姓依法生活,违法者有刑部各级官吏审判,朝廷命官违反法律者有君王约束处罚,君王要想坐稳,必须得民心,对于本国百姓来说,君王主持着正义。但国与国之间是一种自然的过程,在没有另一个约束力的情况下,西禄国最强可以惩罚他国,但并不对他国子民负责,对他国而言,不负责就不是真正的管理者,用强权管而不理,理乃理法既公平正义,无理法就会乱。
诸国的交往处于无秩序的状态,遵循自然规律,如水流向低处,大树底下无好草。我们的古书中早有记载,墨子十一章尚同/上中提到:‘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明白了天下所以大乱的原因,是没有行政长官)。诸国间无管理者是自然本质,没有一个真正的力量超越所有的国家来公平公正的处理各国间的矛盾。蓝湖诸国虽有蓝湖条约,但并不依理法,因为这个条约既不公平也不公正。
不公正是因为条约西禄国一国制定的,是为了维护一国的利益,非为了整个蓝湖的发展。不公平的本质是条约建立在弱肉强食的原则上,强大者谋求最大利益,国家实力不同所谋取的利益有多寡,弱者一直被剥削压榨。如同自然界的动物,羚羊吃草,野狗吃羚羊,当狼来了,野狗只能把羚羊让给狼吃,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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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时,狼和野狗都必须把羚羊让给老虎吃。大家共同生活在一起都明白,如果把羚羊吃完,狼会吃野狗,老虎就会吃羚羊野狗和狼,如果羚羊野狗和狼都吃完了,老虎最终也只能饿肚子,这是一种自然生存规律。如今蓝湖诸国间存在类似的等级,西禄国就好比那只老虎,他最强大,他的生存就是靠吃羚羊野狗和狼。”
“老师,我们东福国是那些羚羊吗?”学生问。
阎老看了一眼远处的蓝湖,目光回到学生身上:“东福国是能长出虎牙的羚羊。”
“老师曾说,人有道德,难道各国君王之间就没有一点道德吗?”又一个学生问。
“道德规范是律法的升华,可以说是理法,所谓礼貌、品德、包容、博爱通常多存在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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