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花花和大风的故事4(2/4)

作品:《吴良广告商

但是,千不该万不该,他不应该拿姬大风出气。

作为吴良的客户,姬大风当年在淘淘网率先退出淘金币的业务时,第一个支持吴良,这给吴良留下了极大的好感,加上后面,吴良也从他们家拿货自用,对这家老板的感官更好。

那一个可以衤果睡的广告无愧于其如丝光般顺滑的品质。

“这是一个用心做产品的企业!”吴良对他的评价可见一斑。

再加上花花的关系,她为吴良在魔都打官司收购了那处两千平米的别墅,虽说花花也因此拿到了不菲的佣金,但是,这人情,怎么说也算是欠下了。

这年头,欠下的人情债可不好还,所以,吴良面对施嗯这样一个整天依靠在中视做虚假宣传的家伙,该出手时,毫不犹豫的出手。

另外,施嗯毕竟也有自己的生产工厂,四鹿、一利、老牛这些企业,他自己没资格去瓜分,小小的一个施嗯,吞个一干二净又有何难?

张立钿在听到前台的预警之后,突然想起四鹿的下场,心里一阵后怕,翻开抽屉拿了几分文件准备先躲一躲。

刚给抽屉拉开,就听见他的办公室,“咣”的一声,被人踹开,进来几个大檐帽,面无表情的朝他竖起一张纸,并告知,“我们怀疑你与一桩投毒案有关,张总,走一趟吧?”

现世报,来得快!

当天下午,网络上一则短消息出现,“施嗯集团总裁张立钿被捕!”

第二天,中视,法制宣传栏目对姬大风案进行了详细报道,其中,对于犯罪是否主观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指出,施嗯集团是否明知三聚靑胺为有毒物仍然为了让蛋白质含量达标而往里添加了这一物质,将成为案件取证的重点和难点。

一周后,法制宣传栏目第二期,对施嗯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案绝口不提,只是对其投毒案进行了报道,并表示,“检方已经取得关键证据,证明施嗯集团在处理前一位受害者时,就已经知晓乃粉中的三聚靑胺成分,但是并未采取召回或者销毁等处置手段,任由其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很显然,这符合‘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的认定,有主观方面的行为。”

理论上,案件庭审细节不应该公布,中视自然也不会犯这种错误。

但是,架不住唐律师愿意对外公布细节——搞臭这样一家公司,符合自己的利益。

天朝诸多公司因为这样的官司最终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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