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九十八章 水兵事件(3/6)

作品:《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水兵是否携带武器?水兵一般随身不离的割绳刀,骚乱时应该是带在身上吧?”

李:“据电报所云,水兵上陆时,带兵官命令不准许带刀上岸。如果我水兵携带器械,就不会伤亡四十余人了。贵国的巡警用日本刀,砍杀我手无寸铁的水兵,令我大乾国愤怒之极。为什么贵国警察见我乾国人就如此憎恨?三四年前贵国巡警就杀害一名我乾国人(明治十六年10月乾国人在日吸食鸦片事件中遭杀害)。日前,舰队带兵官来电,请求即刻开战,已经被本官制止。当然,开战并非难事,我舰船之巨炮皆处于战备状态,随时开战都没有问题。”

波多野:“我国警察或有败类,然而我国政府和民众对于贵国是友好的,绝无任何敌意,开战之言,还请不要提起。”

李:“一般来,兵船驻港,水兵上岸购物乃平常之事,而贵国巡警居然无礼阻碍我水兵行路。倘若我等煽动乾人妨碍贵国在天津的住民,贵国会作何感想?现在,乾日两国关系乃是最要好的时节,可像这等意外不爽之事却常有所闻。平心而论,贵国的人民还是友好的,至于警察却欺人太甚,令人憎恶。”

波多野:“其实我国的巡警,都是懂得道理的,不做毫无理由伤害人的举动。我国有非常严厉的警察法,即使对制服乱暴者也不能随意使用乱暴手段。”

李:“假如确系我国水兵在贵国做出了乱暴之举,贵国如果将该水兵交给我带兵官处置,就不会发生如此打架事件,相反贵国多数的巡警围攻我水兵造成我水兵伤亡。此事归根结底是贵国警察憎恨我乾国人挑起的事件。”

波多野:“我国不同于美国,职业上日乾两国没有竞争,我国人民一点也没有憎恨贵国人民的理由。”

李:“此言差矣,这里发生的事件是人民和人民的事,是官兵和官兵的事。不能用美国来作比较。”

波多野:“阁下官兵吗?我国的巡警与士兵有严谨的区别。从事战争行为的称作兵,在民间管制和逮捕乱暴者称之为巡警,须注意其中的区别。”

李:“事件发生后,贵国外务省已经派出调查委员,本国公使也派出参赞,故也请贵领事向本国发出电信,妥善处理解决这一事件。”

波多野:“承诺阁下的委托,相信我国政府能让贵国得到满意的结果。”

李绍泉向波多野章五郎的质问其实主要是表明乾国方面的愤慨态度,他深信此事错在日本,在得知扣押了启事的日本警民多人后,先是表示“争杀肇自妓楼,约束之疏,万无可辞。”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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